学生退学、休学、停学、复学的流程

发布人:沈笑益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2-03-15 09:01:09点击数量:

退学

退学原因:

1、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2、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3、因病休学后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

4、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缺课总计超过10周者

5、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痢等疾病者

6、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7、在修业期内留级二次后学年取得学分仍低于34学分者

8、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退学者。(入学生处分升级后应该开除学籍,但学校在处理方式上作适当改变,采用劝其退学的)

 

办理程序:

1、因上述第1——7种原因退学时的办理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

    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签发

    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学院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学院招生就业部门将退学文件定期报省教育厅备案,当不需要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时,由学生所在分院提出对该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建议,附上相关材料后,报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再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以下程序按上面第4-6条顺序进行办理

2、因上述第8种原因退学时的办理程序

    由学生所在分院提出对该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建议,并附上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领导审核签字后,将退学建议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最后由院长签发

    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学院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学院招生就业部门将退学文件定期报省教育厅备案

 

休学

休学原因:

1、因伤、休学病

2、缺课休学(一学期缺课总计超过5周)

3、因某种特殊原因(因家庭经济困难等);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休学申请》(因病休学须一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5、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部处文件下发至各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休学年限:

     一般为一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以联系休学二年,总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二年。

 

停学

停学原因:

   应征入伍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休学申请》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分院办

3、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5、院行政办编制文号,以部处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

休学年限:

   一般为二年。

 

复学

复学原因:

1、应诊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

2、因伤、病休学,恢复健康

3、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等)休(停)学,现已具备复学条件,申请复学。

办理程序

4、由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复学申请》(因伤、病休学,复学时须一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分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编入到相应年纪、专业、班级,分院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6、教务处拟文,报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

7、院行政办编制文号,拟部处文件下发到相关分院、部门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