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主席职责
1、工会主席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参与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
3、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组织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
4、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大会报告工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完成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5、协调党、政、群团关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
6、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新会员的岗位培训,建好“教职工之家”。
7、充分发挥女工委员会的作用,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工作。特别关注各种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管理、使用、审批工会经费。
9、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和工会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会工作,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代表教职工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改革和民主管理。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
3、贯彻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做好各种协会的组织、建设、管理工作。
4、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评选劳模、先进,表彰好人好事。
5、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向主席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情况,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工会工作。
6、协助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工代会、校务公开工作。
7、负责组织工会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8、负责工会办公室、文体宣教、民管组织、生活福利、女工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会文件的审定。
9、负责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估验收工作。
10、接待来信来访,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
11、完成院党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