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国防教育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治理等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院内征兵的宣传、政审和退伍后的复学办理等工作;
3.负责开展、法制、安全和“四防”宣传教育,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院内的治安秩序;
4.协调院内“重点部位”分级管理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位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
5.负责学院消防、安防等工作,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采取防范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维护和更换;统筹协调全院安全教育;
6.负责门卫(岗)管理,组织保卫人员值班,领导保安人员巡逻,维护校园内治安秩序,保护学院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7.协助院办等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和办理因公(私)出入境人员的政审和报批手续,对涉外人员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保密教育;
8.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政治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大学生《居民身份证》发放及院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9.负责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学院与相邻单位、乡镇村的关系,做好治安联防工作;
10.配合有关单位处理交通事故、破坏事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等;
11.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后勤等部门开展学院高楼建筑防雷击检测工作及学院防中毒、防汛等工作;
12.负责院方责任保险的办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确认和赔偿工作;
13.加强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的研究,积极探索工作规律,总结成功经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14.承担上级管理部门交办、学院领导交办、其他部门需要协办、专项制度中明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