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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末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紧缺人才)考试方案

发布人:资讯来源: 组织部(统战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01-06 09:00:00点击数量:

根据《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末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紧缺人才)公告》的有关安排,学校将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报名岗位组织招聘考试。现将考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试岗位及考试形式

序号招聘岗位名称计划数考试形式
1轨道交通专业教师1笔试+面试+试讲
2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教师2笔试+面试+试讲
3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师3笔试+面试+试讲
4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4笔试+面试+试讲
5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教师4笔试+面试+试讲
6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4笔试+面试+试讲
7飞机设备维修专业教师3笔试+面试+试讲
8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3笔试+面试+试讲
9互联网专业群教师18笔试+面试+试讲
10现代农业技术专业教师3笔试+面试+试讲
11纺织品设计专业教师2笔试+面试+试讲
1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师2笔试+面试+试讲
13研学旅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笔试+面试+试讲
14思政教师3笔试+面试+试讲
15辅导员1(男)2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16留学生辅导员(男)1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17留学生辅导员(女)1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18数学教师4笔试+面试+试讲
合计61/

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在笔试开考前,岗位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且确定参加应试人数不足计划数1:6的,或者岗位招聘计划3人以上且确定参加应试人数不足计划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笔试,相应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1月10日前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到报名人员。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1月10日——1月11日访问http://hr.jxvtc.edu.cn:8080,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1月12日——1月13日,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现场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地点设置在学校内,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党员证明、外语水平或相应资格证书的,需要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考试安排

紧缺人才(教职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设置在学校内,全部采取线下现场考试形式。具体考场安排2024年1月10日前在官网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11日10:00——11:00。

2.笔试地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3号楼。

3.笔试办法:笔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形式。考试前,学校会将笔试考场具体安排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试人员。

4.笔试内容: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具体包括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心理学知识、时政、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逻辑推理与判断能力、数字能力与国际化能力等。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在2024年1月12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

学校将于2024年1月12日在官网公布入围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和各岗位考试时间安排。

1.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

2.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地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10号楼

3.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办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形式

4.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内容

(1)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5-10分钟左右。

(2)试讲

试讲内容: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报考人员自选报考岗位所教专业核心课或基础课1个知识点(5-10分钟左右)的内容进行备课并试讲。试讲内容制作成PPT演示文件,需携带U盘,拷贝至考场电脑使用。

试讲时间:5-10分钟左右。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技能。

技能测试时间:5-10分钟左右。

5.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公布

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