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金美申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注销金美申的《医师执业证书》,现予以公告。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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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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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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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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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304020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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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师执业满二年、未参加医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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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以上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联 系 人:张医师
联系电话:89978000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