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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和谐家庭 对“家暴”说不 学院举行《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

发布人:高慧英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6-03-15 15:28:53点击数量: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普及该项法律,嘉兴市妇联组织的流动法制课堂于3月15日下午在我院14号楼5楼的妇女之家举行,由浙江亨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杭中英带领大学习这部新诞生的法律。学院工会近六十名教师和学生记者参加了此次讲座,学院工会副主席高慧英主持讲座。

  杭律师先列举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肢体上的家暴与精神上的家暴,常由家庭中较强势一方向弱势一方施暴。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夫妻之间,或只是男方对女方施暴,也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的,或女方对男方施暴。
 
 
杭律师向在座者介绍了受害人可以寻求保护的方式。包括去双方工作单位、居民委员会、妇联、公安局等单位寻求帮助,也可以去庇护场所寻求帮助等。此外,在受到家暴后,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样有关部门会保护你的人身安全。最后,杭律师列举了《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后,一些妇女成功维权的案例。
通过学习,大家初步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和内涵,希望通过《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可以创建和谐和睦的家庭与社会关系。(学生记者  文/王宿全  石思远   洪玲燕    摄/杨丰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