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法宣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浙普办(2015)21号]文件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现将组织我市省管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省管领导干部。(其中年底前到退休年龄、长期派驻境外工作及2015年11月1日以后提任的领导干部不作要求)。
二、学习考试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三)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内容;
(四)依法行政方面知识,重点是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方面内容;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是新公司法、知识产权和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
(六)新修订、颁布法律法规,重点是刑法(修正案九)、浙江省旅游条例等方面内容;
(七)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相关法律法规。
三、学习考试的时间和方式
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www.zjce.gov.cn)开设“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专题”,专题由8个学习课件和若干视频、文字材料组成,并根据学习内容提供相应复习知识点,供领导干部学习参考。
考试时间为12月4日——12月20日。考试采取在线答题方式进行。参考人员进入考试系统后,系统将从总题库(共150题)中随机抽题,生成一份60题的试卷。考试成绩超过80分为合格,同时记网络学院学分2分。考试期间内每位参考人员共有3次答题机会。具体操作说明请参阅“专题”内发布的学习考试须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开展省管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是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参考人员要认真对待这次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我市省管领导干部参加全省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日常工作由市法宣办负责。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
附件:2015年度浙江省省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报名表
嘉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