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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03-21 16:56:34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校立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含)以后立项且到期的校立重点项目、2022年(含)以后立项且到期的校立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重点项目、2022年(含)以前立项的一般项目作自动撤项处理,2021年度重点项目和2022年度一般项目需在本次完成结项工作,未结项的课题作自动撤项处理。

二、结题要求

1.全面完成合同(或任务书、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不同项目类别的结项基本要求根据《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嘉职院〔2024〕65号)执行。

2.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应归纳在一个PDF文件中,不得零散报送,签字、盖章页需使用扫描件。文件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材料顺序如下:封面、目录、结项申请表、结项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立项文件及立项申请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承诺书(无资助经费项目除外

3.延期结项的项目,需附经审批同意的延期申请表。

三、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填写《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送科研管理部(jzyky408@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学院(部门)+2025(上)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若项目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前递交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4),经批准后1个月内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延期登记。延期时间一般最多延长 1 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把通知传达到相关人员,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研究完成率和经费使用绩效。

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978136。


附件: 附件1-4.zip

1.未结项项目一览表

2.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参考模板(2025版)

3.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

4.延期申请表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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