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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09-26 22:10:29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

2024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程序与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等,联系科研管理部审核后报送结题材料。结题要求详见附件1。

二、材料递交

1.纸质材料1份。材料胶装顺序如下:封面、目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立项申请书、立项文件、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被采纳的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承诺书。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增加经审批同意的延期申请表。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5。

2.电子材料PDF件。所有材料应归纳在一个PDF文件中,应有目录索引,不得零散报送,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签字、盖章页需使用扫描件)。文件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及结题材料电子PDF件报送科研管理部邮箱(jzyky408@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1-207室。

4.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事项

1.研究周期不满1年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能申请结题。

2.2020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抓紧项目推进,对于超过5年仍未完成的,将于2025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

3.若项目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前递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批准后1个月内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延期登记。延期时间一般最多延长 1 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4.已经延期的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结题,若不按时结题导致被撤项的,责任自负。

5.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978136。


附件: 附件1-7.zip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管理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封面、目录

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4.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5.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承诺书

6.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7.2021-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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