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下半年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全面完成合同(或任务书、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不同项目类别的结项基本要求根据《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嘉职院〔2024〕65号)执行。
二、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1份。材料顺序如下:封面、目录、结项申请表、结项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立项文件及立项申请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承诺书(自筹项目除外)。延期结项的项目,需附经审批同意的延期申请表。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2.电子材料PDF件。所有材料应归纳在一个PDF文件中,应有目录索引,不得零散报送,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签字、盖章页需使用扫描件)。文件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3.材料由科研秘书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递交。《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及结项材料电子PDF件报送科研管理部邮箱(jzyky408@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学院(部门)+2024(下)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1-207室。
4.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若项目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前递交项目延期申请(见附件3),经批准后1个月内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延期登记。延期时间一般最多延长 1 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时转发通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研究完成率和经费使用绩效。
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978136。
附件:
1.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参考模板(2024版).doc
2.校立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3.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