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全体教师:
为聚焦推动本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第二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本次申报共设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四大领域专项和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四大领域专项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四大领域,充分发挥先进科创平台的引领作用,调动整合行业内的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1.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为在市本级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申报。
2.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相关领域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
(2)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为100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鼓励单位联动加大研发投入。
(二)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
为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启动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
1.申报主体
嘉兴市本级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2.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需制定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并经市、区两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认证同意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报市科技局备案。(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提纲详见附件)
(2)每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为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申报主体应根据技术路线、指标、实施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一般不超过2年。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一般不允许变更。
四大领域专项立项后财政资助经费首批拨付50%,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创新联合体)立项后财政资助经费首批拨付30%,剩余财政资助经费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拨付;项目总经费执行率达75%以上且使用基本合理合规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其他相关事项按《嘉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科综〔2021〕42号执行)。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项目实施期间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上传在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含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项目)。
3.企业限报1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性质单位,若认定或建有多个平台(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每个平台限报1个项目,每个单位最多申报3个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单位的,不再另行给予财政资助,项目承担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自行安排。项目承担单位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单位,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承担落实。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①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市级项目尚未完成的;②不及时提交已实施项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估表》的项目承担单位;③有科研信用不良纪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④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⑤纳入市级及以上部门科研诚信库的。
(三)合作申报
申报主体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四)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的项目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和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提交。
3.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专利证书、技术开发合同等佐证材料;
(4)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上传签订的合作协议;
(5)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发文之日起,学校申报时间至5月28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978136
附件 嘉兴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x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