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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校立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 科研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03-18 13:34:37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校立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项项目范围为2023年(含)以前立项而未结项的校立科研项目。

结题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通过创新平台(数字校园-科研系统)提交结项材料。若项目未曾在系统进行立项登记的,需先补立项登记,科研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所有结项材料应完整扫描后归纳在一个PDF文件中上传,应有目录索引,不得零散上传,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文件以“姓名+课题名称+结项材料”命名,材料顺序如下:封面、目录、结项申请表、结项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立项文件及立项申请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承诺书(自筹项目除外)。延期结项的项目,需附经审批同意的延期申请表。

2.二级学院(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学院通过”状态为完成审核提交,并报送《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至科研管理部邮箱(jzyky408@163.com),文件及邮件主题以“**学院(部门)+2024(上)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命名。

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在截止日期内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由科研管理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胶装成册,递交科研管理部登记、统一归档。

三、成果要求

全面完成合同(或任务书、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不同项目类别的结项基本要求根据《校立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

1.所有研究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须规范标注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要求是位列第一的标注,列为第二及后续的不予认可。

2.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必须获得应用部门采纳意见及应用支撑材料。

3.原则上,校立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进度应达 70%以上。

四、其他事项

1.若项目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必须于项目到期前后 1 个月内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递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延期登记。延期时间一般最多延长 1 年,延期到期后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时转发通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研究完成率和经费使用绩效。

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978136;地址:行政楼217室。


附件:

1.校立科研项目结项参考模板(2024版).doc 

2.校立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3.校立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4.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帮助手册.doc 

5.2019-2023年(含)校立年度未结项项目一览表.docx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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