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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十严禁” 纪律提醒请查收

发布人:资讯来源: 纪检室(审计室) 发布时间:2022-12-30 10:47:58点击数量: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市纪委市监委就廉洁过节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醒如下。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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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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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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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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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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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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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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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严禁随意增加基层负担,防止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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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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