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学院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科学有效抓预防、坚决有力抓惩治,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执纪的力度和问责的强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加快学院改革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监督执纪的首要任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加强课堂、讲座、论坛、校园网络的监管,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不断强化“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
3、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院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对抗组织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三个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安排,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进一步落实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定期报告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价。全面实施约谈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警示提醒,涉及“一把手”的由书记、院长亲自约谈,其他成员由分管领导约谈,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学院各级党政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2、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学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要敢于监督、主动监督,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年年底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积极发挥内审监督作用。
3、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的,既要究追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对党政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认真落实每年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制度,并上报上级党委和纪委。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巩固扩大成果,从严抓好新常态下的作风建设
1、严格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整改承诺,持之以恒抓作风,进一步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公用经费管理、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资源节约等制度规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节俭办学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落实领导干部调研、联系基层、接待日、听课、进学生公寓等制度规定,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2、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抓住重要节点,做到正风肃纪力度不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和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和回潮,使好的作风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3、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和监督,开展教风学风专项活动,形成优良校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师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四、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开展“第六届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
2、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优秀廉政传统,通过廉政图片展示、书画比赛等活动,倡导深厚的廉政氛围。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层推进,党员干部突出廉洁自律,教师突出师德师风,学生突出敬崇廉洁诚信,努力打造廉洁文化。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抓好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
3、深化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完善防控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开展岗位风险落实情况的自查和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推进廉政关口前移。
五、运用法治思维,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1、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
2、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制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提前招生、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教科研项目、培训收费、“三公”经费、食堂后勤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切实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保廉工作。规范教材编写、出版、评议、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教材及教辅材料的选用和采购规定。
3、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完善党务院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强化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进行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的三个《意见》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完善配套措施。
六、抓好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接待或上级转办的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加强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强化问题线索的管理和排查,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和系统性的问题,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开展廉情约谈、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多种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强化执纪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坚持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