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周奇迹同志
(一)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学院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坚持集体领导,加强民主作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院党委议事规则,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实行党务、院务公开。
(四)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失察和不正之风。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三公经费”、专项经费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党委副书记、院长单胜道同志
(一)对学院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构建惩防体系负主要责任,对行政处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院长办公会议和部门会议等议事规则,完善二级分院议事规程。
(三)加强民主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建设,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强化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学院经费使用,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加强对项目经费监管,提高办学效益。
(五)加强对学院博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分析公司运作状态,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建龙同志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对工作责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负领导责任。
(二)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落实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全面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作风检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院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建立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四)抓好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并落实防控措施。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预防机制。
(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与学院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反腐倡廉教育融合互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六)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院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自查自纠,建立防止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支两条线”。
(七)落实党务院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落实各类信访案件的查实查处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实施监督。
(八)加强学生管理和安全综治工作,规范学生经费和安全经费使用,严格学生入党、推优、奖学金评定等程序。
(九)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学院各类经费的使用制度,强化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发挥财务的使用效率,强化对二级学院经费使用的监管。
(十)制订《学院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细则》,并抓好落实。
四、党委委员、副院长章康龙同志
(一)对分管部门及工作责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负领导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强化责任考核的规范性、有效性。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内容: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
(五)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办好院报,强化对外宣传力度。规范报刊杂志的征订、发放,加强相关经费管理。
(六)加强和改进教代会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对教代会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工会经费和福利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监管。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各类干部选拔、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工作,坚决抵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行为,落实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深化党务公开。
(八)加强调研,制定切合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规范职工工资、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外聘教师工资的管理。
(九)加强分管部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五、党委委员、副院长张红宇同
(一)对分管部门及工作责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负领导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强化协调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完善对外交往、接待及校车管理制度。严格档案管理,强化保密意识,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强基建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建和零星修缮维护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抓好反腐倡廉。
(四)规范教学仪器设备、大宗商品购置和商铺出租管理,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必须实施政府采购。
(五)强化学院后勤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注重食品安全卫生,规范出租房及校产管理。
(六)加强图书馆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图书经费合理使用,强化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与管理。
(七)加强对学院博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公司安全运作。
(八)加强分管部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六、党委委员、副院长沈建根同志
(一)对分管部门及工作责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负领导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规范各类科研、教改、成果项目的立项、审批、结项、评奖,并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科研经费和教学教改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实施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公开。
(三)严厉查处学术腐败。尊重知识产权,提倡严谨科学态度,杜绝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不正之风。
(四)加强招生就业管理。实施招生就业“阳光工程”,加强对自主招生的管理和监督。
(五)规范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和发放,严格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强化教材使用管理,杜绝商业行贿现象发生。
(六)加强分管部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七、党委委员、组织部长陈海忠同志
(一)协助分管副院长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负责组织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格组织程序,加强大学生和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