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拟调入海盐学院的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务 | 首次入编入岗情况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及等级 |
陈超 | 男 | 1976-06 | 大学 | 海盐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 2005年12月由国有企业调入海盐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工作 |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海盐学院 | 专技九级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办理聘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9日到10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
学院纪检室(审计室) 0573--89978168
学院人力资源部 0573--89978186
地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行政楼507室、402室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