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浙教科规组〔2009〕2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省(2007—200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我院评选组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范围
1.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各处室及分院(部)均可参加评选。
2.省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全院中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
三、学院推荐数量
1.省教科研先进集体:1个。
2.省教科研先进工作者:1名。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并依据评选条件写出先进事迹自评报告。
3.申报材料于2009年6月18日前送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4.学院根据集体及个人申报情况,由学院领导择优选择上报。
对于先进工作者评选,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教职工中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对照要求做好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各分院(部)、处室上报限额1名,请各单位上报前做好筛选工作;对于先进集体,请各单位对照标准积极申报。
注: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我处网站下载。
附件:浙教科规组〔2009〕2号文件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