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号)和《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嘉职院〔2019〕160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初评推荐、学工办审核,学院领导班子审定,评选出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7名(其中季佳黎为学校团委推荐),学校优秀毕业生15名,现公示评选结果。
公示期:2021年2月27日—3月3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0573-89978171(章老师)。
附件: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名单
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