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的正常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根据化学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制度。
进入实验室前,须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应对措施、紧急信号及逃生路线。清楚紧急电话及灭火装置的位置及其正常操作程序。
化学实验室均由相关实验员负责安全工作,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事项:
一、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严禁带各类食物进入实验室。
二、使用易燃、易爆、自燃、氧化、过氧化、有毒和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严禁烟火。
三、在操作过程严禁离人,必须守在现场。
四、随时对进出实验室的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安全教育,提高实验室人员和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烟雾、气雾及会产生上述挥发性物质的化学试剂,有上述情况时应使用适当的设备及排风柜,以免挥发性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腐蚀仪器设备。
六、大型、贵重、稀缺的精密仪器应建立好以技术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操作,以免影响精密度或损坏。
七、仪器室的钥匙配备两份。一份由教务办统一管理,一份由实验员保管,其它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自行配制。
八、实验操作过程严格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直接接触化学品时戴相应防护手套,使用过的防护手套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严禁戴手套接触清洁区域,包括电脑开关、鼠标、键盘、仪器按钮、桌椅门窗、门禁系统、电梯按钮、扶手墙面等。如有接触,需立即进行彻底清洁;在实验室内,应把长发或宽松衣服束起,切勿穿着拖鞋、凉鞋或过度暴露的着装进入实验室。
九、仪器使用后,做好使用记录。仪器使用过程中碰到不能自行解决的任何问题要随时请教任课老师或实验员。应随时注意观察、留意各种警报及危险信号,仪器设备出现警告提示、报警信号或存在其它各种故障时,应能够根据事故原因及安全知识进行紧急处理并第一时间通知负责老师,严禁无视警报、隐瞒或谎报。
十、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实验结束时,应清理好各种器材、工具、材料,按照相应仪器操作规程做好善后工作。离开实验室需带走所有个人物品。
十一、发生断电情况,应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电源开关,当实验室恢复供电时,仪器开启工作应由相应负责老师完成操作,严禁学生擅自开启仪器。
十二、实验室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批评和处分,直至停止其进入实验室。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其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
十四、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十五、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由实验员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如酸碱试剂必须分开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十六、实验室的特种设备(如高压灭菌锅、高压钢瓶等压力容器)应做好验收、年检等工作,实验室需建立特种设备运行档案,确保安全实验。
十七、实验室在实验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废液不得未经处理任意排放。化学废液由酸碱盐为分类标准,倒入相应容器中回收。待收集满后自行拉至生环学院,并由教务处进行集中处理。
十八、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十九、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和每学期放假前,各实验室应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十、实验室卫生由上课班级或使用人员负责打扫干净,实验员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