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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宣传和学习

发布人:高慧英资讯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5-03-27 19:17:47点击数量: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
 
1、女职工在哪四期受到特殊保护?
答: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哪几种事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
答:四种:结婚、怀孕、哺乳、休产假等事由。
 
3、女性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配偶单位给予其配偶几天护理假?
答:10天护理假。
 
4、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可以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处理建议书,有关部门应当自接到督促处理建议书之日起多少天内依法处理并作出答复?
答:30天。
 
5、《婚姻法》规定哪几种情形的婚姻无效?
答:婚姻无效有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答:有五类: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哪几种情形,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哪几种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答:有五种: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9、男方在女方何种特殊时期不得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0、哪几种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答:有四种:
(1)有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1、实施重婚、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应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对重婚、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按公诉案件程序办理。
 
12、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如何处理?
答: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答:18周岁
 
1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16周岁。
 
15、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要承担何种义务?
答:父母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什么行为?
答: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生的什么权利应当受到学校尊重,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答:受教育权。
 
18、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哪些资料?
答: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9、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当如何做?
答: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20、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哪些方面的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答: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1、对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何规定?
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