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复查的通知
各妇女小组:
根据嘉兴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复查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对获得嘉兴市级以上的“巾帼文明岗”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请各文明岗认真对照《嘉兴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嘉兴市“巾帼文明岗”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巾帼文明岗” 的基本条件;
2、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有创建领导小组、人员是否落实;
3、从本系统、本岗位实际出发,制定争创目标、创建口号、服务措施、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4、岗位管理规范,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和明确的创建目标,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较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5、创建工作得到单位、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富有成效;
6、台帐资料是否健全(省级以上岗位要求有电子台帐);
7、是否悬挂或摆放相应的创建奖牌;
8、创建活动是否深入扎实开展,在促进行业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哪些示范带动作用及效果等。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采用单位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检查时间
2—4月中旬:各文明岗自查,完善台帐,4月中旬前上报自查报告;4月下旬院妇委会对各文明岗进行检查,4月底前上报学院自查报告和自查结果汇总表;
5月份:市领导小组进行抽查,不合格岗位允许其整改。
7月份:市领导小组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发文通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摘牌处理。
(二)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提前2天告知)、听汇报、看台帐资料、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看上墙公示内容。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妇女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明岗 复查 通知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妇女委员会 2009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