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预绩办〔2016〕6号
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级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嘉委〔2013〕42号)、《嘉兴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14〕62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对2016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是检验部门履职和预算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讲求绩效”是新《预算法》明确的各级财政预算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级预算应当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后进行编制。市级各部门(单位)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应当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重视和实施绩效管理,自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科学客观的评价手段来衡量财政资金的产出效益,分析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增强部门履职水平。
二、预算绩效评价范围
2016年市级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遵循“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原则,采取部门(单位)一般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主要范围为:
(一)市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对2015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在市级(部门)全覆盖。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各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结合市级各部门(单位)实际情况,经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确定81个项目作为2016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重点自评项目(见附件1)。
(三)继续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上,评价模式将逐步拓展至部门整体支出领域,经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今年确定2个部门先行试点(见附件2)。
(四)根据市政府《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3〕130号)、《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嘉预绩〔2015〕1号)的要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开展政府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自评价(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实施号本部门本系统的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评价项目的工作计划,落实职责分工,确定工作班子和业务骨干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一方面要做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另一方面,要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开展项目评价,并组织开展评价情况和评价报告质量的审核。市级政府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要牵头布置落实各资金使用责任单位开展具体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做好评价质量的会审和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1.今年部门(单位)自评工作按照对50万以下的自评项目可不设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和内容予以简化和精炼(见附件4);对50万以上(含)的自评项目,评价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见附件5),部门可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基础上增加突出行业特点、单位特点和项目特征的个性评价指标,从而提高评价指标与项目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增强评价指标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全面性;
2.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的评价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各专项资金的特点,组织力量制定专门的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开展实施。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试点工作,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与试点单位一起制定相关的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4.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广泛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客观反映项目绩效。
5.认真撰写评价报告。50万以上(含)的自评项目报告要按统一格式和要求撰写,完整、清晰、具体地反映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6);
6.纳入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绩效评价模块的项目(在申报2016年度年初预算时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应在财政综合业务系统的绩效评价模块完成绩效自评相关内容的填报。
7、各部门应探索开展自评工作情况以及自评报告质量的评审工作。
(三)及时规范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及早部署开展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的审核把关,并在2016年8月30日前将本部门重点自评项目评价报告(一式二份)、评价报告电子稿及相关评价资料分别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和归口管理业务处室;纳入财政综合业务系统绩效评价模块管理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在该模块按时完成审核。
(四)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部门(单位)要将绩效评价工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内部管理和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评价反映的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查找补足工作短板,从而提高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开展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评审和工作情况通报。
附件:1.2016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重点自评项目计划表
2.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表
3.2016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表
4.嘉兴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0万元以
下项目范本)
5.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6.嘉兴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0万元以
上(含)项目范本)
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