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工作内容,并结合我校2026年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学校教务部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6年3月6日下午(具体时间待定),由教务部、各二级学院实训 中心组建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进行分组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训)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开展。
二、检查组人员名单及检查地点
第一检查组人员:陈学丽、黄知绮、江海平(检查汇总:江海平)
第二检查组人员:翁政魁、许博文、王媛(检查汇总:王媛)
第三检查组人员:王李娜、王俊峰、林娇(检查汇总:林娇)
第一检查组检查地点:9、10、11、16号楼;
第二检查组检查地点:12、13、14号楼;
第三检查组检查地点:2、4、5、7、8号楼。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为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水电、场所、防护用品、安防、 危化品、日常管理等各方面,重点进行消防和水电方面的检查。
四 、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实验(训)室安全责任;
2.各二级学院需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深入理解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指标内涵;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分析隐患出现 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 问题,需制定实际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即建立‘排查——整改——验收’全流程跟踪机制),整改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记录。
五 、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将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嘉职院〔2025〕82号)等文件进行。
教务部
2026年3月4日